去年,某公司员工孙女士向公司请了5次病假,累计病休了52天。今年年初发放年终奖金时,公司依照《考勤纪律管理制度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经全体员工讨论批准并公布“职工当年累计休病假30天以上,不享受年终奖。”孙女士没有给孙女士2018年的年终奖金。孙女士拒绝接受,认为公司这样做太不公平了,所以她提出了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金。你觉得这个怎么样?
案例解析: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九条的规定:“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,不得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政策,已向劳动者公示的,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。”所以,公司制定的《考勤纪律管理制度》符合法律规定。”因此,公司制定的考勤纪律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。根据公司规定,孙女士不能再享受年终奖金,不得支持公司支付年终奖金的诉讼请求。
在此,我想提醒大家,奖金分配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特别是中层领导的意见,并向工人公布,以规避风险。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通常包括年终成绩、是否提前离职、劳动任务完成、合同约定等。企业必须向工人解释,年终奖金不是大锅饭,符合要求“优秀”该类别只能获得相应的奖金。人力资源部可以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,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和形式,做到有据可依,避免纠纷。同时,它在真正意义上发挥了作用。
悟空HRM将继续为您提供人力资源行业信息及相关问题,同时我们开发的EHR系统已被数千家国内企业选择和认可,帮助企业实现考勤管理、智能调度、工资绩效、电子签名、餐饮消费信息控制和数据分析,提高企业管理效率,降低人力资源成本。
悟空云产品更多介绍:www.72crm.com